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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2020年英国移民法修正案全解读回顾!你关心的签证全都有!

2020-06-21 17:37:13彼得森律师行 |
关于初创者签证(Start-upVisa)和创新者(InnovatorVisa)签证的调整

干货!2020年英国移民法修正案全解读回顾!你关心的签证全都有!

5月14日,英国内政部移民局发布移民法的修正案,针对多类签证的政策进行调整。涉及修改的包括备受关注的海外首席代表签证、刚推出一年的初创者签证(Start-upVisa)和创新者(InnovatorVisa)签证、全球杰出人才签证。新的政策将于2020年6月4日开始实施。

即使是在疫情期间,英国内政部也并没有停止工作,按照一贯的做法,在上半年对移民法进行查漏补缺。

干货!2020年英国移民法修正案全解读回顾!你关心的签证全都有!

关于初创者签证(Start-upVisa)和创新者(InnovatorVisa)签证的调整

1,申请人必须是企业的创始人,并以自创的商业模式获得签证。同时补充明确,如果申请人的公司已经在英国成立和运营,那么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是该公司的创始人之一;

2,新增条款如果内政部认为担保机构所发担保函有所不当,签证官有权进一步要求补充证明资料,在对于证明文件不满意的情况下,签证官将拒绝申请;

3,增加对商业计划“可行性”的说明,要求提交的商业计划在申请人所及的资源内是可以实现的;

4,还增加了如果申请人希望更改商业方向,只要担保机构审核认可满足创新性,可行性,可拓展性的要求,那么允许改变商业模式,无需获得新的背书或提交新的申请;

5,衔接上一条补充说明,如果申请人以这种方式更改了商业方向,将不会阻碍他们在下一次创新签证申请中按照“同一商业模式”进行申请。这对从初创者签证转为创新者签证的申请人尤为重要,否则他们需要为满足?50,000资金门槛;

6,针对担保机构的政策也有所改变。英国高等教育机构在新政策下,也可以为创新者签证申请人提供担保。并且增加部分英国政府机构为担保机构。

解读:

-首先明确这次的政策修改是利好消息。移民局对于初创者和创新者这两项刚推出一年的新签证类别,补充了更多操作上的说明,给企业家更加多灵活的空间,可以调整商业模式,并且无需再做申请。

-同时,按照英国内政部的一贯风格,“真实性”和“可行性”是最重要的两个考核点。申请人不能一味追求“创新”,而忽略了移民法的真实意图:商业模式能落地,为市场注入更多活力和创造就业机会。

-同时新政也加强对担保机构的关注。拿到了背书并不代表签证也“袋袋平安”,移民局在创新签证实施的一年中,发现部分担保机构审核标准过于宽松,因此也将在新政下保留进一步考核申请人的权力。移民局欢迎拥有真材实料的创新人才。

关于全球精英签证(GlobalTalentVisa)的调整

1,已经持有特殊人才签证(Tier1ExceptionalTalent)并希望延长逗留时间的申请人,须根据全球人才签证类别的延期要求进行申请,而不是从认证机构重新获得背书;

2,电影电视制作人联盟(PACT)的考虑标准,允许申请人提供自申请之日前10年内颁发的奖项证据。旧政策则是要求5年内;

3,对于申请人提供的奖项或作品,是来自与另一人或者群体名下的,并且创作者没有申请人本人名字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该作品的主要创作人之一,有直接的贡献;

4,应担保机构的要求,推荐信不应该超过3页A4纸长度(不包括作者的证书)。这是为了避免申请人提交冗长的推荐信,以确保担保机构能够集中精力在获取在申请人的关键技能和贡献信息上;

5,应英国研究与创新协会(UKRI)的要求,在现有的路线下增加一个可以提供担保的机构,并且澄清对奖项的认定必须是来自认可的资助人,而不是担保机构本身;

6,应英国皇家学会,英国学术与皇家工程学院的要求,澄清研究经验等同于博士学位,尤其是鼓励针对工业和临床研究领域有特殊才能和优异表现的申请人。

解读:

-英国内政部对于全球精英签证仍然持有鼓励态度,从增加担保机构领域的调整上来看,英国欢迎各行各业人才继续留在英国,或者是到英国来大展拳脚。

-从过去的申请经验上看,在英国获得博士学位,同时研究领域满足以下方向,获批签证的成功率很高。

干货!2020年英国移民法修正案全解读回顾!你关心的签证全都有!

关于“首席代表签证”的政策调整如下

以下更新的法条将于04/06/2020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递交的首代申请,无论是首签续签以及永居,都需要参考更新后的要求。

注:下文提到的英国子公司/分公司是对aregisteredbranchorwholly-ownedsubsidiary的简称,同时等同于分支机构的角色。

5.1Inparagraph144,after“arethathe”add“genuinely”.

144.TherequirementstobemetbyapersonseekingleavetoentertheUnitedKingdomasarepresentativeofanoverseasbusinessarethathegenuinely:

尽管在这个部分只增加了一个词,但是增强了对于申请人背景真实性的考察,意味着首代申请过程中的面试几率有可能会增加。

5.2Inparagraph144(i),after“abusinesswhichhas”add“,andwillcontinuetohave,”

144(i)hasbeenrecruitedandtakenonasanemployeeoutsidetheUnitedKingdomofabusinesswhichhas,andwillcontinuetohave,itsheadquartersandprincipalplaceofbusinessoutsidetheUnitedKingdom;and

强调了在英国境外母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对于大部分申请人来说,这个要求还是容易达到的。

5.3Forparagraph144(ii)(a),substitute:

144(ii)

(a)asasenioremployeeofanactiveandtradingoverseasbusinesswhichhasnoactivebranch,subsidiaryorotherrepresentativeintheUnitedKingdomforthepurposeofrepresentingthatbusinessintheUnitedKingdombyestablishingandoperatingaregisteredbranchorwhollyownedsubsidiaryofit,wherethatbranchorsubsidiarywillactivelytradeinthesametypeofbusinessasthatoverseasbusinessandisnotbeingestablishedsolelyforthepurposeoffacilitatingtheentryandstayoftheapplicant;or

更新后的法条强调了activeandtrading,并且要求英国子公司/分公司为母公司业务带来积极影响。也就是说,在申请续签和永居的过程中,对于证明子公司/分公司商业活动的材料要求更高了。

5.4Forparagraph144(iii)(a),substitute:

144(iii)

(a)willbethesolerepresentativeofthatoverseasbusinesspresentintheUnitedKingdomunderthetermsofthisparagraph,withtheskills,experienceandknowledgeofthebusinessnecessarytoundertakethatrole,andthefullauthoritytonegotiateandtakeoperationaldecisionsonbehalfofthatbusiness;

在这里可以看到,对于海外首席代表本人的要求提高了。强调了申请人自身的能力,工作经验和要对于子公司/分公司决策进行全权掌控。

我们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提供更完整的申请人的资历证明。对于跨行业的申请人来说,要着重注意去证明自己与岗位的关联性。

5.5Forparagraph144(iii)(b)“intendstobeemployedfulltimeasarepresentativeofthatoverseasbusiness”substitute:

144(iii)

(b)isanexistingsenioremployeeofthatoverseasbusinesswhointendstoPage4of24beemployedfulltimeasarepresentativeofthatbusinessandwillnotengageinbusinessofhisownorrepresentanyotherbusiness’sinterestintheUnitedKingdom;”

强调了海外首席代表不得在英国开展与子公司/母公司无关的其他的业务。

5.6Forparagraph144(iii)(c)“isnotamajorityshareholderinthatoverseasbusiness;”substitute:

144(iii)

(c)doesnothaveamajoritystakein,orotherwiseownorcontrol,thatoverseasbusiness,whetherthatownershiporcontrolisbymeansofashareholding,partnershipagreement,soleproprietorshiporanyotherarrangement;”.

在这个部分,可以看出,更具体的限制了海外首席代表对英国子公司/分公司控股。针对如何注册英国子公司/分公司,并且为英国子公司/分公司设立账户,请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操作。

5.7Inparagraph144(iii)(d)(1),after“distribution”add“orownership”.

144(iii)(d)

(1)afulldescriptionofthecompany’sactivities,includingdetailsofthecompany’sassetsandaccountsandthecompanysharedistributionorownershipforthepreviousyear;

Ownership强调了子公司/分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意味着移民局会更加着重考察子公司/分公司的实际持股人/公司。

5.8Inparagraph144(iii)(d)

(4),for“isfullyfamiliarwiththecompany’sactivitiesandhasfullpowerstonegotiateandtakeoperationaldecisionswithoutreferencetotheparentcompany”substitute:“hastherelevantskills,experience,knowledgeandauthorityasoutlinedin(iii)(a)”.

(4)aletterconfirgtheapplicanthastherelevantskills,experience,knowledgeandauthorityasoutlinedin(iii)(a);and

在这个部分再次强调了首代申请人的个人资历,并且需要在母公司出具的派遣信中体现出来。

5.9Inparagraph147(ii)(b),after“subsidiary”add“whichtheyestablishedintheUKinaccordancewithparagraph144oftheserules”.

(b)thatheisemployedfulltimeasarepresentativeofthatoverseasbusinessandhasestablishedandisinchargeofitsregisteredbranchorwhollyownedsubsidiarywhichtheyestablishedintheUKinaccordancewithparagraph144oftheserules;

在这个部分再次强调了,首代申请人只能为英国子公司/分公司工作。

5.10Inparagraph194,attheendofsub-

paragraph(viii)after“entryinthiscapacity”insert:“;and(ix)wheretheapplicantisaccompanyingorjoiningapersongrantedentryclearanceorleavetoenterorlimitedleavetoremainasthesolerepresentativeofanoverseasbusinesswithinthemeaningofparagraph144(ii)(a),theapplicantdoesnothaveamajoritystakein,orotherwiseownorcontrol,thatoverseasbusiness,whetherthatownershiporcontrolisbymeansofashareholding,partnershipagreement,soleproprietorshiporanyotherarrangement”.

(viii)theapplicantholdsavalidUnitedKingdomentryclearanceforentryinthiscapacity;and(ix)wheretheapplicantisaccompanyingorjoiningapersongrantedentryclearanceorleavetoenterorlimitedleavetoremainasthesolerepresentativeofanoverseasbusinesswithinthemeaningofparagraph144(ii)

(a),theapplicantdoesnothaveamajoritystakein,orotherwiseownorcontrol,thatoverseasbusiness,whetherthatownershiporcontrolisbymeansofashareholding,partnershipagreement,soleproprietorshiporanyotherarrangement.

呼应上文144段落中的对子公司/分公司控股要求,再次强调了首代申请人的家属同时也不可以作为大股东,不可个人拥有或控制子公司/分公司。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的家属如果是母公司的重要股东,那么将有拒签的风险。

总而言之,这一次的法条更新主要增强了对首代申请人背景的真实性,个人资历的相关性的审核。同时对于首代申请人以及副申请人对公司的持股和控制进行了明确的限制,整体的签证审核要求是在缩紧的。

解读: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次政策的变化,属于堵漏式样的微调,对于整个签证的法律精神并没有做出方向性的变化,属利好。

2.这是英国政府或者说英国移民局一贯的做法,在政策的执行层面经常会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被钻漏洞,钻空子,所以要时不时的修补一下,打个补丁来防止漏洞。

3.我们来看下这次的补漏行动主要针对的几个方面:

从法律层面补充了要求面试的合法性,因为严格意义上,如果不增加这个词,法律层面存在面试的合法性的瑕疵问题;

同样,从法律层面上弥补文字的漏洞,要求海外分公司或者代表处能够持续运营;

文字层面加强对于英国开设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代表处的真实性,需要加强材料的完整程度,来证明不是为了移民而开设的分公司或者代表处;这个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近期发生重大股份变动的,需要注意!因为很有可能被抽查并且要求解释重大股份变更的理由和原因!
加强了对申请人自身背景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在学历及工作背景与母公司主营业务有所差异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证明合适性及关联性;

母公司派遣证明中,需要增加具体的说明申请人的基本背景和派遣的必要性,这一点很重要!文案操作,准备的时候需要单独注意和加强。
再次强调申请人只能为英国的全资子公司或者代表处工作;

强调申请人不能以其他方式,例如承包,或者暗自控股母公司在英国的子公司或者代表处;

最后一点和大家最相关:次明确从法律层面约束“申请人的同行人(通常指的是配偶)同样不能以任何方式例如承包,暗自控股的形式来控制母公司。

总结

综上分析,这次英国内政部的法案修订,总的来说没有本质上的改变,比如英国的200万英镑投资移民政策,没有在新政中提及。大多数的调整是对现存法案措辞上的细致补充。

同时也可以看出,即使在疫情期间,英国内政部并没有放松对于“真实性”的考核,选拔真正的人才一直是内政部强调的法律精神。

这次修正案是对去年3月全面的政策修改的的迅速反应,不排除海外首席代表签证这一利好方式,会持续地受到关注,增加审核难度。

总体而言,本次移民法修正条例对于首席代表签证并没有本质的变化,但是从细节上优化和补充了老政策的一些不明确和不清晰的地方,整体的法律精神并没有发生变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从细节上看本质-移民局已经逐渐意识到整个签证的申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潜在的问题,并且逐步加强了对这个签证的审核力度,这一点我个人认为是和中国申请人在过去一年,英国停止了20万英镑的企业家移民之后,大量申请这个签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对于那些还没有申请的申请人:

尽快申请,在政策出台到完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有一个窗口可以让大家提高申请通过率,找专业的团队来帮助您申请,最后审核,一定是有利无弊的!

对于那些已经申请,并且在英国持有首席代表签证的持有人:

要加强在英国的商业行为材料的证据和证明,来帮助移民局更好的判断申请人在英国的相关行为符合移民法的相关要求。

最后补充一句,关于疫情,其实永远不是影响大家移民的一个因素。因为真正有远见,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申请人,或者说有刚需的申请人,不会也不应该因为疫情这种突发的全球性事件,而影响自己的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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