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年大量海外资金涌入英国豪宅市场,因此英国政府要改变游戏规则,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税法条例,那么究竟有哪些新的税法条例?
1、主要私宅条款的变化
从2015年4月开始,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包含英国居民在内,不能在任意应用主要私宅(PrincipalPrivate Residence简称PPR)条例来免交资本利得税(CGT),而只能以真正的主要住宅申请PPR。同时,从2014年4月起,PPR的顺延年限从3年减少至18个月。
PPR是一项很受欢迎的规则,他确保买家不会因为出售房屋而缴纳大量税款。根据目前的PPR规则:任何私宅都可使用,虽然同一时间不能为多套房产申请PPR,但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可以选择任意一套住宅申报为PPR。只要该住在曾被用作主要居所,那么使业主已经搬离,PPR的时限仍可顺延三年。比如,如果某人在10年前买了套房子,并居住了6年,6年后才搬离。那么对于房产在这十年中的,前9年都可以减免CGT(因为前6年作为主要私宅,再加上3年的顺延期)。
而在PPR规则改变后,PPR豁免顺延的期限从3年减少至18个月。这就意味着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在卖房时,便这所房产曾是主要私宅,也将面临更高的CGT税费。在上面的案例中,业主将只能获得7.5年的PPR减免。
因此,曾经把在英国的住房变成私人出租房、度假房的业主,或因离婚而卖房的人将会受到影响。或者买家如果拥有多套房产,其中至少一套在英国,那么应该咨询专业的房产经纪人来确定对您的CGT有和影响,以及是否应该在规则变化之前进行准备。
2、离岸公司住宅的年费与印花税
在此前的英国税法之中,如果以离岸公司(Enveloped Dwelling)形式持有房产,可以很好地保护业主隐私,也能规避很多税费。为此,英国政府在2012年对离岸公司形式持有的价值200万英镑及以上的豪宅引入15%的印花税(Stamp Duty Land Tax,简称SDLT),其后又引入豪宅年费(Annual Tax of Enveloped Dwellings,简称 ATED)以及相关的CGT。
如今,英国再次将这项税法规则进行修改,针对离岸公司的SDLT和ATED适用面扩大,起征点从原来的200万英镑下降至50万英镑,这两项规则将分别于2014年3月20日和2015年4月生效。
也就是说,按照之前的SDLT和ATED来算,如果非英国公司持有200万英镑及以上英国住宅,那么则需支付:
豪宅年费(ATED):费用取决于房产价值。当前费率如下:200万~500万英镑,1.5万英镑/年;500万~1,000万英镑,3.5万英镑 /年;1,000万~2,000万英镑,7万英镑/年;2,000万英镑及以上,14万英镑/年。此外出售房产时,还需为2013年4月6日后获得的资本缴纳CGT。以及15%的印花税(SDLT)
而新税法之后,由于ATED和与之相关的CGT适用面扩大。从2015年4月1日起,价格在100万至200万英镑的房产也需要缴纳7000英镑的年费以及相应CGT。到2014年4月1日时,50至100万英镑的房产也需要缴纳3500英镑的年费和CGT。同时自2014年3月20日起,离岸公司购买50万英镑以上的而住宅也需要缴纳15%的印花税。
3、非英国居民将缴纳资本利得税
除了前两项变化之外,从2015年4月开始,非英国居民(个人、公司和信托)都将为卖出英国住宅所得支付CGT税费。截止到现在,前述的PPR可能对非英居民的CGT费用有所帮助,如果他们把目前所拥有的房产选为自己的主要居所,就可以利用PPR规则免交CGT税费。然而到2015年4月,PPR不能随意选择,那么非英国居民似乎不太可能把英国房产当作实际的主要居所。
与此同时,对于一些利用出租房产而躲过ATED以及相关CGT的公司来说,在不久的,对房产进行销售时也将被要求支付CGT。另外,处于ATED规则之内的非英国公司只适用于ATED相关的CGT规则,其他非英国居民都可以按照所提到的新CGT缴纳税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海外房产房源已覆盖全球近30个热门国家,涵盖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英国、阿联酋、马来西亚等热门国家及区域,并与近千个海外房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全球各地知名海外置业经纪人,推出包含住宅、商业地产、土地等多种类型地产项目。房天下海外房产专家团队,会从选择房产、银行贷款到具体交易流程,为您提供实时的海外置业咨询服务。投身海外置业,房天下海外房产永远在您身边。
房天下海外房产为您提供实时的海外置业信息,掌握海外房产信息,就选房天下海外房产网。
haiwai@fang.com
由于近几年大量海外资金涌入英国豪宅市场,因此英国政府要改变游戏规则,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税法条例,那么究竟有哪些新的税法条例?
1、主要私宅条款的变化
从2015年4月开始,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包含英国居民在内,不能在任意应用主要私宅(PrincipalPrivate Residence简称PPR)条例来免交资本利得税(CGT),而只能以真正的主要住宅申请PPR。同时,从2014年4月起,PPR的顺延年限从3年减少至18个月。
PPR是一项很受欢迎的规则,他确保买家不会因为出售房屋而缴纳大量税款。根据目前的PPR规则:任何私宅都可使用,虽然同一时间不能为多套房产申请PPR,但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可以选择任意一套住宅申报为PPR。只要该住在曾被用作主要居所,那么使业主已经搬离,PPR的时限仍可顺延三年。比如,如果某人在10年前买了套房子,并居住了6年,6年后才搬离。那么对于房产在这十年中的,前9年都可以减免CGT(因为前6年作为主要私宅,再加上3年的顺延期)。
而在PPR规则改变后,PPR豁免顺延的期限从3年减少至18个月。这就意味着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在卖房时,便这所房产曾是主要私宅,也将面临更高的CGT税费。在上面的案例中,业主将只能获得7.5年的PPR减免。
因此,曾经把在英国的住房变成私人出租房、度假房的业主,或因离婚而卖房的人将会受到影响。或者买家如果拥有多套房产,其中至少一套在英国,那么应该咨询专业的房产经纪人来确定对您的CGT有和影响,以及是否应该在规则变化之前进行准备。
2、离岸公司住宅的年费与印花税
在此前的英国税法之中,如果以离岸公司(Enveloped Dwelling)形式持有房产,可以很好地保护业主隐私,也能规避很多税费。为此,英国政府在2012年对离岸公司形式持有的价值200万英镑及以上的豪宅引入15%的印花税(Stamp Duty Land Tax,简称SDLT),其后又引入豪宅年费(Annual Tax of Enveloped Dwellings,简称 ATED)以及相关的CGT。
如今,英国再次将这项税法规则进行修改,针对离岸公司的SDLT和ATED适用面扩大,起征点从原来的200万英镑下降至50万英镑,这两项规则将分别于2014年3月20日和2015年4月生效。
也就是说,按照之前的SDLT和ATED来算,如果非英国公司持有200万英镑及以上英国住宅,那么则需支付:
豪宅年费(ATED):费用取决于房产价值。当前费率如下:200万~500万英镑,1.5万英镑/年;500万~1,000万英镑,3.5万英镑 /年;1,000万~2,000万英镑,7万英镑/年;2,000万英镑及以上,14万英镑/年。此外出售房产时,还需为2013年4月6日后获得的资本缴纳CGT。以及15%的印花税(SDLT)
而新税法之后,由于ATED和与之相关的CGT适用面扩大。从2015年4月1日起,价格在100万至200万英镑的房产也需要缴纳7000英镑的年费以及相应CGT。到2014年4月1日时,50至100万英镑的房产也需要缴纳3500英镑的年费和CGT。同时自2014年3月20日起,离岸公司购买50万英镑以上的而住宅也需要缴纳15%的印花税。
3、非英国居民将缴纳资本利得税
除了前两项变化之外,从2015年4月开始,非英国居民(个人、公司和信托)都将为卖出英国住宅所得支付CGT税费。截止到现在,前述的PPR可能对非英居民的CGT费用有所帮助,如果他们把目前所拥有的房产选为自己的主要居所,就可以利用PPR规则免交CGT税费。然而到2015年4月,PPR不能随意选择,那么非英国居民似乎不太可能把英国房产当作实际的主要居所。
与此同时,对于一些利用出租房产而躲过ATED以及相关CGT的公司来说,在不久的,对房产进行销售时也将被要求支付CGT。另外,处于ATED规则之内的非英国公司只适用于ATED相关的CGT规则,其他非英国居民都可以按照所提到的新CGT缴纳税款。